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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西日報》看1904年的美國華人社會(上) 明永昌 前言 1900年2月16日,伍盤照在美國舊金山創辦了《中西日報》。這份在美國延續達半個世紀的華文報紙,本著“爲國民之喉舌、作僑胞之警鐘”[1]的宗旨,不但爲美國華僑瞭解美國與故土提供了一個可貴的平臺,也爲後人瞭解當時美國華僑的生活面貌留下了珍貴的文獻。本文嘗試利用1904年的《中西日報》瞭解當時的美國華人社會:在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的情況下,美國華人如何在受到百般歧視的情況下繼續生活?爲什麽聖路易博覽會會使美國華人既興奮又難堪? 革命黨和保皇會如何通過各種管道以爭取美國華人的支援? 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 1882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了史無前例的種族歧視法例《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明文禁止華工及其眷屬入境,華人移民亦沒有資格歸化入籍成爲公民。此後,《斯各特法案》、《賈瑞法案》等法案的通過不但將排華的期限一延再延、內容也一嚴再嚴。到了1904年,已經是到了“根除”而不是“排除”的地步了。
在國內民族情緒的日益增長和美國華人的多次敦促之下,滿清政府在1904年1月24日通知美國政府,打算在十年期滿後廢除1894年的條約,並建議重新重開談判。[2]滿清政府表示同意禁止華工,但要求改善“禁外華人”的待遇。[3]美方則表示,上議院必定不會通過一個比過往寬鬆的排華法案。[4]4月29日,美國國會通過了《一般虧損撥款法案》
(33 Stat. L. 428),堵塞了過往的法律漏洞,使各種限制更加嚴格,並將排華的期限無限期延長。[5]
聯邦政府宣佈無限期實施《排華法案》後,寬待禁外華人的聲音沒有因此消失。上海總領事8月份向美國工商部建議先在中國口岸檢查並發照給合資格華人,到美國後就無需再查,但是建議沒有被接納。[6]10月份,外交部大臣和中國梁公使再次商議在依舊禁止華工的前提優待其他華人自由來往。[7]但是直至12月,北京外交部仍未回應,美國方面亦未允肯。[8]
備受歧視的華人 隨著《排華法案》的無限期延長,地方政府與民間歧視華人亦益發肆無忌憚。以政黨而言,工党歧視華人的色彩最鮮明。該党多次向華盛頓議院提出“盡禁亞洲黃種之人”,[9]又向國會提議加收華人貨物的運載費。[10]他們不但召集黨員毆逐華人,還鼓勵猶太人到處酷待華人。[11]3月份,有議員在國會上建議開疏巴拿馬河工程招用華工,工党卻以巴拿馬河是“美國人的産業”爲由堅決反對。12月份,火車公司雇用華工,遭到工黨的嚴厲譴責。黨員到處張貼公告,聲稱華人搶奪利權,鼓吹將華人驅逐出去。[12]
華人受到關員、巡差及官吏迫害的現象也層出不窮。雖然旅美華商和土生華人按照法律不用取冊,卻時常因爲無冊而被關員扣留,甚至撥回中國。[13]一些地方政府歧視性規定不許華人從事某些職位,[14]以至許多行業必須解雇華人。[15]有時候,一些地方官員會以清潔華埠或建新衙門爲由要求華人全部遷出華埠,導致他們突然失去棲身之所。[16]一些地方禁止華人與白人交姻,[17]華人如果想要和白種妻子成親,就必須到沒有該禁例的其他地方去行婚禮。有些地方甚至連華人娶同種爲妻也要調查,確定不是白種後才肯發婚姻證明書。[18] 仇視華人的風氣亦燃燒到了民間,排華的手段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人用完膳後對食物讚不絕口,後來看見食物是由華人烹煮後卻“反眼切齒而亂罵”。[19]像這樣的美國人只是對華人有欠友善,但有些則更狠毒,利用日益嚴苛的排華法令故意陷害華人犯法。例如有人故意賣假冊棍騙華人以陷害華人被拘,[20]並以此邀功。[21]有一個小女孩不小心失足墜落煙囪而死亡,[22]有人將她的屍體移到華人洗衣館,然後報警,想嫁禍于華人。[23]有人到華人工作的菜園或礦場去騷擾華人,也有人到華人開的店鋪縱火。[24]華人遭反華暴徒的襲擊[25]、驅趕甚至屠殺的消息不時在1904年的《中西日報》裏出現。
如果傷害華人的是白人,法官往往會判“銷案釋放”,[26]否則就是以罰款或賠禮了事。[27]中國駐美領事作爲保護華僑權益的機構曾經代表被毆華人控告行兇者,[28]中華會館亦曾經以賞銀的辦法通緝尚未落網的行兇者。[29]但是,兩種情況都並不多見,而且都僅限於那些有名望的華人。 有很多華人因無法忍受這種歧視而離開美國[30],卻也有很多華人千方百計企圖偷渡入境。 偷關入美面面觀
然而,不是每一個華人都如此幸運。《中西日報》充斥著華人因偷關而多被監禁或判遞解回國的新聞。[34]有些則是有關華人在偷渡途中在擠滿的貨車或火車貨箱內餓死或渴死的不幸消息。[35]偷渡過程如此艱辛,順利抵達美國卻不是每一個偷渡者的共同目的。有些墨西哥華人爲了要回中國,想出了“借風送帆”的妙方,企圖以假偷關的方式,想不費分文由海關遣返回國。[36]有人甚至“變危機爲商機”,專門以這種方式辦理華人回華。[37]美國海關亦“你有計策,我有對策” ,將偷關的墨西哥華人改撥回墨西哥。[38] 美國政府竭力遏制華人使用假冊偷進美國。爲此,華盛頓總關員甚至親臨舊金山視查。[39]5月16日,關員破獲了一宗假冊僞造案。[40]搜獲的假冊中華人的相片甚多,令華人聞之喪膽。[41]還有華人持商照入境,卻被巡差發現在洗衣館當工,根本不是從商,結果被撥回中國。[42]
被判撥回的華人除了上訴聯邦法院外,[43]還會想盡辦法改變命運。有人竟想出此等怪招:被審訊時堅持不作聲,法官無從辨別是華人、日本人還是高麗人,故不知該判回何處是好![44]
聖路易博覽會
1904年,美國舉辦聖路易博覽會(Louisiana Purchase Exposition - St. Louis World’s Fair),中國亦受邀參加。雖然這中國不是第一次參加博覽會(中國第一次參加的是1873年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辦的“維也納賽會”),卻是滿清政府有史以來最重視的一次,破天荒派溥倫貝子赴會。在此以前,清政府遣派天潢之親出使外洋者只有兩人:一是爲在義和團運動中被殺的德國公使克林德謝罪而赴德國的醇親王載灃;一是以賀使身份赴英國表祝英皇加冕的貝子載振。[45]
[1]《中西日報四十周年紀念特刊》,頁1。 [2]陳依範《美國華人發展史》(香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4),頁222。 [3]〈議員論禁〉,《中西日報》1904年4月12日。 [4]〈欲仍舊約〉,《中西日報》1904年3月24日。 [5]〈議定行約〉,《中西日報》1904年3月22日;〈議嚴禁例〉,《中西日報》1904年4月11日;〈議員論禁〉,《中西日報》1904年4月12日;〈下議院准行禁例〉,《中西日報》1904年4月19日;〈續行禁例〉,《中西日報》1904年4月25日;〈議定行例〉,《中西日報》1904年4月28日;〈例候批准〉,《中西日報》1904年4月28日。 [6]〈總系仇華〉,《中西日報》1904年8月31日。 [7]〈禁約初議〉,《中西日報》1904年10月11日。 [8]〈是謂無約〉,《中西日報》1904年12月14日。 [9]〈請禁黃人〉,《中西日報》1904年1月5日;〈請禁黃種〉,《中西日報》1904年1月11日。 [10]〈米珠薪桂〉,《中西日報》1904年1月21日。 [11]〈猶人可鄙〉,《中西日報》1904年6月2日。 [12]〈又逐華日工人〉,《中西日報》1904年12月17日。 [13]〈枉拘華女〉,《中西日報》1904年2月4日;〈有意阻難〉,《中西日報》1904年6月9日。 [14]〈爲公事否〉,《中西日報》1904年9月2日。 [15]〈耕園受累〉,《中西日報》1904年1月21日;〈議遷菜園〉,《中西日報》1904年1月28日
;〈難及園丁〉,《中西日報》1904年7月6日;〈稟請擴民〉,《中西日報》1904年12月31日;〈嫉華手段〉,《中西日報》1904年6月10日。 [16]〈遷埠議妥〉,《中西日報》1904年4月4日;
〈苛待華人〉,《中西日報》1904年4月11日。 [17]〈華醫將婚〉,《中西日報》1904年6月16日。 [18]〈白種何貴〉,《中西日報》1904年6月28日。 [19]〈有故人情〉,《中西日報》1904年5月26日。 [20]〈幸皆釋放〉,《中西日報》1904年3月17日。 [21]〈又帶拘冊〉,《中西日報》1904年2月6日。 [22]〈突破橫禍〉,《中西日報》1904年5月19日。 [23]〈葬同火坑〉,《中西日報》1904年5月26日。 [24]〈何故放火〉,《中西日報》1904年3月16日;〈火災之聞〉,《中西日報》1904年3月17日。 [25]〈非財不了〉,《中西日報》1904年5月21日;〈小懲大戒〉,《中西日報》1904年6月21日。 [26]〈銷案釋放〉,《中西日報》1904年4月12日;〈銷案釋放〉,《中西日報》1904年4月20日,〈兇手批放〉,《中西日報》1904年5月21日 [27]〈懲頑有術〉,《中西日報》1904年6月1日。
[28]〈領事盡職〉,《中西日報》1904年1月20日。
[29]〈懸賞緝凶〉,《中西日報》1904年6月7日。
[30]〈來美華人日少〉,《中西日報》1904年2月25日。 [31]〈華墨同拘〉,《中西日報》1904年1月6日;〈偷關究原〉,《中西日報》1904年6月27日;〈私引入關者拘〉,《中西日報》1904年6月29日;〈越境及免〉,《中西日報》1904年7月2日;〈挾圖偷關〉,《中西日報》1904年12月15日。 [32]〈慫恿之詞〉,《中西日報》1904年11月29日。 [33]〈窺伺界邊〉,《中西日報》1904年8月26日;〈嚴查偷關〉,《中西日報》1904年9月16日。 [34]〈因犯因由〉,《中西日報》1904年1月6日;〈二人判定〉,《中西日報》1904年4月23日。 [35]〈渴斃一人〉,《中西日報》1904年4月2日;〈厭聞苛例〉,《中西日報》1904年8月31日;〈鮮撥偷關者〉,《中西日報》1904年9月8日。 [36]〈借風送帆〉,《中西日報》1904年1月6日;〈計截偷關〉,《中西日報》1904年6月28日。 [37]〈因禁得益〉,《中西日報》1904年4月6日。 [38]〈愈議愈酷〉,《中西日報》1904年10月5日。 [39]〈美員嚴查〉,《中西日報》1904年1月8日。 [40]〈私造假冊〉,《中西日報》1904年5月16日。 [41]〈幫差假鹹〉,《中西日報》1904年5月25日;〈搜有假冊〉,《中西日報》1904年6月10日。 [42]〈指爲假商〉,《中西日報》1904年6月16日。 [43]〈提案免撥〉,《中西日報》1904年2月2日。 [44]〈限日提案〉,《中西日報》1904年5月4日。 [45]董增剛〈晚清赴美賽會述略〉,《學說連線》2001年9月05日,頁2。
查詢、聯絡或新網站建議,請電郵至: coc@lib.cuhk.edu.hk 發佈日期 : 2006年2月 |